项目实施主体:启东市慈善基金会
项目设立宗旨: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配合政府推进和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我市低保、重残参保人员基本生活,确保老有所养。
救助对象所属领域:启东户籍
资助金额:120元/人
1. 低保户须持有市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
2. 重残者须持有市残联核发的残疾一、二级证书;
3. 已设立养老金个人账户,即有缴费记录,每年按时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