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启东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29   访问次数: 发布来源: 作者: 字号:[ ]
各镇乡(园区、街道)民政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36号)要求,弘扬表彰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崇高义举,激发全民向善、人人为善的昂扬热情,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的意见》(启发〔2007〕36号),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三届“启东慈善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积极参与和支持我市慈善事业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

  二、奖项设置

  拟设置3个奖项,即:

  最具爱心捐赠企业

  最具爱心捐赠个人

  慈善贡献奖

  三、被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最具爱心捐赠企业

  1.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慈善事业,自愿捐款及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慈善事业发展。

  2.社会慈善形象好,模范履行其社会责任。

  3.捐款额在80万元以上,经核实到账或落实;

  (二)最具爱心捐赠个人

  1.长期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自愿捐款及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

  2.捐款额在30万元以上,经核实已经到账。或慈善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个人。

  (三)慈善贡献奖

  1.长期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在扶贫济困、志愿服务等慈善领域内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与个人。

  2.企业捐款额在10万元以上,经核实已经到账。

  四、报名方式

  由各镇乡(园区、街道)民政部门根据评选条件提名,也可以由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根据条件自荐。统一报市慈善基金会办公室。各奖项推荐表,请登陆启东市慈善基金会“慈善之星”栏下载,网址为http://www.pyglj.com/。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20日。

  五、填报要求

  评选推荐保送材料的内容要真实、准确、详细,捐赠发票(收据)数字清楚、符合时间要求。

  六、联系方式

  电话:83212933

  邮箱:qdscsjjh@163.com

  地址:启东市公园中路849号

  附件:

  “启东慈善奖”推荐表(企业)

  “启东慈善奖”推荐表(个人)

                                                 启 东 市 民 政 局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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