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入情况
五年来,基金会积极依靠社会力量办慈善,不断拓展慈善资源,慈善资金收入稳步增长。
1.企业协议认捐收入3611.9万元;
2.慈善“一日捐”活动收入1464.99万元;
3.定向捐赠收入2731.66万元;
4.接收雅安地震捐赠、盐城特大龙卷风灾害捐赠收入106.82万元;
5.村(居)慈善工作站募集资金1076.37万元;
6.接收省、南通市慈善总会下拨资金295.62万元。
7.慈善资金保值增值利息1959.25万元;
8.接收社会零星捐款306.51万元;
五年来基金会收入合计11553.12万元。
(二)支出情况
五年来,基金会按照理事会通过的决议,科学设置救助项目,合理安排各项支出,救助成效不断提升。
1.助困,支出总金额279.5万元。其中:①按照南通市民政部门要求,发放给我市3万多名定期救助对象的节日慰问金,支出100万元;②开展“情暖江海”春节慰问活动,支出130.1万元;③为全市低保户、分散五保户缴纳财产和人身意外保险,支出49.4万元。
2.助医,支出总金额1427.02万元。其中:①按照市政府关于《启东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资助我市住院医疗救助的困难户,支出150万元;②以捐赠医疗设备的形式扶持医院建立慈善血透中心,向市中医院和市第二人民医院各捐赠10台血透机,支出309.5万元;③进行临时救助,支出615.14万元;④实施启聪工程项目,支出54万元;⑤对0~18周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救助,支出244.38万元;⑥开展“牵手助医”活动,支出54万元。
3.助学,支出总金额845.07万元。用于资助全市大中小学贫困生和专招贫困生的晨曦班学生。
4.助老,支出总金额311.97万元。其中:①实施“携手养老”项目,资助对象为全市低保、重残的参保人员,支出233.17万元;②实施“关爱失能老人、共享生命尊严”项目,购买护理型床位,为失能、半失能老人创造舒适的养老条件,支出78.8万元。
5.助残,支出总金额30万元,用于资助特教学校在校贫困学生。
6.突发事件救助,支出总金额308.59万元。其中:①按照南通市慈善总会的要求,将雅安地震抗震救灾款和盐城特大龙卷风灾害救灾款全额汇至南通市慈善总会,支出106.82万元;②资助吕四港镇海难事故受害群众,支出30万元;③资助吕四港镇爆炸事故受害群众,支出45万元;④因突发火灾、车祸事故造成重大损伤的贫困家庭救助支出126.77万元;
7.返还镇、街道、园区慈善分会“一日捐”活动的捐款,支出1043.16万元。
8.资助科技扶贫、老区帮扶、见义勇为、健康服务、关爱下一代等方面支出191.5万元;
9.支持市文明办表彰奖励“中国好人”、“江苏好人”、“启东好人”、“最美家庭”和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救助其中的困难家庭,支出30.6万元;
10.定向捐赠支出2659.51万元;
11.宣传经费支出18万元;
12.其他零星社会救助支出74.55万元;
五年来基金会支出合计7219.47万元。
二、2017年财务情况
(一)收入
2017年,市慈善基金会各项总收入2758.19万元,比上年增长8.2%。其中捐赠收入2385.44万元,资金增值收益372.75万元。
市慈善基金会接收的各项捐赠收入,主要有以下6个方面:
1.“一日捐”活动募集的资金。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开展了“一日捐”活动,共募集资金224.28万元。
2.认捐企业的捐款收入。主要有:南通二建集团100万元、林洋电子公司75万元、银洲房地产公司40万元、盖天力药业公司40万元、启安集团40万元、启东建筑集团40万元、海四达集团40万元、神通阀门公司40万元、好收成公司40万元、东成机电公司25万元、骅东房地产公司25万元,其他中小企业捐款53万元等,合计558万元。
3.专题募集的资金及接收社会定向捐款的收入。主要有:江苏宝迪建设公司100万元、江洲生态科技公司60万元、彭素琴60万元、南通二建集团下属公司50万元、韩华新能源公司50万元、华峰超纤公司50万元、广汇能源公司50万元、东泰电工公司42.1万元、崇和置业40万元、华泰房地产公司40万元、好收成公司32万元、新城万博房地产公司30万元、南通二建九公司30万元、南京市第九建筑安装公司30万元、海四达集团28万元、东成机电公司25万元,其它企业491.73万元,合计1208.83万元。
4.村(居)慈善工作站募集的资金收入280.69万元。
5.省、南通市慈善总会下拨的资金收入。主要有:用于贫困儿童重大疾病救助拨款17.52万元,用于“情暖东疆”春节慰问活动拨款16万元,用于“牵手助医”项目活动拨款10万元,合计43.52万元。
6.接收社会零星捐赠收入70.12万元。
(二)支出
2017年市慈善基金会共支出1793.12万元,比去年增长26.7%。其中向社会提供各项救助资金1790.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实施助学项目,支出123.03万元。其中:①资助2017年本三、大专贫困学生92名,支出37.4万元;②资助全市900名中小学贫困学生,支出77.83万元;③资助市老促会用于38名贫困学生生活补助,支出3.8万元等。
2.实施助医项目,支出198.52万元。①实施临时救助,共资助133人,支出126.3万元;②资助贫困家庭儿童患重大疾病27人次,支出34.72万元;③资助启东市癌友康复协会,支出5万元;④资助慈善康复服务部,支出5万元;⑤资助“牵手助医”项目活动,支出10万元等。
3.实施助困项目,支出94.3万元。用于“慈善情暖启东”春节慰问活动,城乡低保户和散居五保户财产及人身意外保险项目。
4.实施助残项目,支出10万元。用于资助特教学校贫困残疾学生。
5.实施助老项目,支出79.1万元。主要用于全市低保、重残的参保人员,市老年公寓老人生活补助等。
6.按捐赠者的意愿,定向支出1076.89万元给有关单位和困难群体,用于公益事业和社会救助;支出173.63万元,由相关镇、街道、园区在本区域范围内实施救助活动或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合计1250.52万元。
7.与市文明办开展联合救助,支出17.4万元,用于表彰奖励“最美家庭”、“中国好人”、“江苏好人”、“启东好人”和道德模范及其困难人员的救助。
8.基层慈善工作站临时救助,支出17.25万元。
开展慈善宣传活动,支出3万元。
(三)结余
2017年基金会积余资金8974.5万元,同比增长9.6%。其中在城投公司、桥港投资公司、启东经济开发区等三个单位保值增值资金8850万元,账面结余124.5万元。
三、2018年度支出预算
按照《慈善法》有关规定,今年预计支出1934万元。其中:
1.向社会提供各类救助款18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爱心助学,资助金额17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2018年本三、大专贫困学生、全市中小学贫困学生。
(2)仁心助医,资助金额240万元。主要用于贫困家庭儿童大病救助、因重大疾病需进行器官移植及其他疾病救助支出。
(3)慈心养老,资助金额150万元。实施“携手养老”项目,继续为全市低保、重残参保人员提供资助。
(4)情心助困,资助金额80万元。继续开展“情暖东疆”春节慰问等活动。
(5)善心助残,资助金额30万元。对特教学校困难学生进行补助,对其优秀教师进行奖励。对其他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员进行救助。
今年,我们还将联合市有关部门实施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脱贫帮扶项目,资助金额50万元;“一日捐”活动返还金额200万元;社会定向捐赠资助金额600万元;与社会公益组织联合救助,资助金额80万元;慈善文化宣传经费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慈善主题公园配套资金以及新闻媒体等方面慈善宣传活动;村(居)慈善工作站慈善基金增值部分的利息支出66万元;其他公益类支出162万元。
以上支出预算仅仅是初步安排,在实施过程中将按实际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
2.为更好地开展慈善救助活动,规范支出渠道,根据《慈善法》第六十条有关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以及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民发[2016]189号)第七条“慈善组织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年度管理费用不得高于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十三”的规定,我会计划今年计提年度慈善救助项目支出的百分之三作为项目运行成本性支出经费来源,即计提56万元用于项目经费、慈善管理费用。基金会人员及办公经费等继续争取市财政渠道拨付。